婚姻论断|穆斯林,不结婚行吗?
第一节 哪种人结婚为主命
因害怕搞淫荡,有能力结婚并想望结婚同时害怕不结婚会搞淫荡的人,结婚为主命。因为洁身自爱,戒于非法之事为主命。古尔图布说:有能力结婚的单身汉,惟恐不结婚会有害于自身,有损于宗教时,结婚为主命。无能供养妻子者,可以不结婚,即使想望结婚,但他为了保持贞操,多封斋。真主说:(不能娶妻者,叫他们极力保持贞操,直到真主以他的恩惠而使他们富足)(《古兰经》二四: 33)。伊本·麦赛吴德的传述,穆圣说:“广大的青年们啊!你们中有能力结婚者理应结婚,结婚最能杜绝淫事,保持贞操,无能力结婚者,可多封斋,斋能绝欲。”
第二节哪种人结婚为可佳
有能力结婚并想望结婚,但能克制自身不触犯禁条者,结婚为可佳。因为结婚胜于幽居干功,出家修行。出家修行与伊斯兰无关。艾布万尕斯之子赛尔德的传述:穆圣说:“真主确以中正的,宽容的伊斯兰婚姻制度代替了出家修行。”艾布吾玛麦的传述:穆圣说:“你们应结婚,我以你们和别的民族比赛,看谁的人数多。你们不要象基督教的修士那样出家修行。”欧玛对艾布宰瓦德说:你当结婚,但你无能或搞淫荡时则不然。伊本·安巴斯说:虔诚者的功修通过结婚才得以完美。
第三节 哪种人结婚为非法
有性功能缺陷,又无能供养妻子者结婚为非法。古尔图布说:无能给妻子提供生活费,无能送聘仪或无能尽应尽的义务者不许结婚,他应对女人事先讲明真相,或到能尽职责的时候,则不然。有病不能过夫妻生活的男人,不许结婚,他应该对女人说明真相,不可欺骗她,也不可以虚假的门弟、财产、职业欺骗她。自知无能对丈夫尽义务,或有病不能过夫妻生活的女人,不许隐满缺陷,欺骗男人,应对男人事先讲明真相,如她患精神病、麻风病、斑癞病、性病等。如果男女一方发现对方有缺陷,那么,有权退婚。倘若女人有缺陷,男人有权退婚,索回所送的聘仪。克尔布的传述:穆圣娶了一位白尼白亚德族的女人,发现其腰部有癞病,便退了婚,并说:“你们欺骗了我。”马立克主张:如果身心健康的女人嫁了阳痿的丈夫后想讨休,那么,所送的全部聘仪一概不退,如果婚前退婚,则退一半聘仪。
第四节 哪种人结婚为可憎
有性功能缺陷,又无能提供生活费的男人与富有的、性冷淡的女人结婚为可憎。如果结婚妨碍某一方行善干功或辍学,那么,这种结婚为严重的可憎。
第五节 哪种人结婚为认可
生理缺陷或婚姻障碍已消除者结婚为认可。
第六节 禁止有能力结婚者阉割
伊本,安巴斯的传述:一人来见穆圣说:我单身一人可否阉割?穆圣说:“阉割者或被阉割者不是我的教民。”艾布万尕斯之子赛尔德的传述:穆圣拒绝了麦尔祖木之子欧斯曼阉割修行的要求。假若穆圣允许他,我们一定都要阉割。塔伯里说:麦尔祖木之子欧斯曼要求阉割出家的目的是不与女人结婚,不享用佳美的食物和一切享受品。因此,真主下降了此段经文(信道的人们啊!真主已准许你们享受的佳美食物,你们不要把它当作禁物,你们不要过分。真主的确不喜爱过分的人)(《古兰经》五:87)。
第七节 先结婚后朝觐
害怕不结婚会导致干淫荡者,应先结婚后朝觐。否则,先朝觐后结婚。其他求学、圣战等大众主命也以此类推。
第八节 不结婚的不良后果
结婚是至关重要的,穆民的官长欧玛曾说过:除无能结婚者和淫荡者外,一般人必须结婚。由此可知,不许出家修行,出家修行,不结婚会使人失去本有的许多益处,也有损于品德。所以,做为穆斯林应该致力于为青年人创造结婚的有利条件,提供必要的服务,以便男、女结为伉俪。然而许多家庭置伊斯兰有关婚姻方面的宽大律例和崇高教义不顾,使婚姻程序复杂化,设置障碍,致使婚姻危机,使许多男男女女遭受独身的痛苦和磨难,迫使他们去进行不正常的交往'搞淫乱的关系。
婚姻危机的现象在城市比农村更为严重。因为在农村除个别富有的家庭对婚礼大操大办外,一般家庭小操小办,而在城市对婚礼大操大办,抬高聘仪,攀比婚礼费用。这一方面使男方难以承受昂贵的聘仪和费用,另一方面这种高额的聘仪和费用给女人造成不良的后果,使她婚后的生活陷入困境。因此,有些男人在选择生活伴侣时特别小心谨慎。致使找不到理想的女人而放弃结婚。所以,必须通过伊斯兰的教义去对待婚姻,使女人未出嫁前具备美德,保守贞操,循规守礼。女方应放弃攀比聘仪,大操大办等不良习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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